应尽可能就地治疗烧伤患者,必须转送的应抓紧时机,并做好充分准备。
1.转送时机 烧伤面积在15%以上的病人均可能发生休克。如果对未复苏补液的严重烧伤,搬动,长途转送与颠簸,都可能发生或加重休克;有的虽勉强度过了休克、但由于损伤了宿主免疫机能而发生早期败血症,导致死亡。因此,对重度烧伤可在伤后8小时内转送,因此时休克发生较少;特重烧伤则要求在伤后1小时内转送,或就地复苏补液,待休克状态相对稳定之后,48小时后再转送。
2.转送的医学监护
(1)途中有发生休克可能者,应在途中持续静脉输液,如条件不允许,可在转送前及中转站较快地补充部分液体,然后转送(分段输液)c(2)镇静,镇痛,对严重烧伤避免用冬眠合剂,以防固体位改变引起体位性休克。
(3)已妥为包扎的创面不应打开,以免增加污染机会。未经包扎或包扎不妥者,应重新包扎或加固包扎。烧伤面积大或天气炎热不宜包扎者.用一干净被单覆盖即可,暂时不清创,水泡也不刺破或剪除。
(4)保持呼吸道通畅,必要时给氧。对可能发生呼吸道梗阻者,行气管切开或环甲膜切开或鼻插管。
(5)严重烧伤应留置导尿管,观察尿量,以便了解体克情况。
(6)有合并伤、中毒或骨折时,应检查并妥善处理后,方可转送。
(7)预防感染,口服或注射抗生索。
(8)汽车运送要注意防止颠策,要求平稳,要注意休位改变时发生头部缺血、缺氧。
(9)详细记录及时填写医疗文件。刘危重症者应予标明或指定专人护送,途中做好仓救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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