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06年美国消化疾病周修订的罗马iii诊断标准,功能性大便失禁的诊断条件有:
一、发育成熟的个体,反复发生不能控制的粪质排出,至少4年,同时具备以下1条或以上:
1.神经支配和肌肉结构异常,但功能正常
2.括约肌结构和/或神经支配轻度异常,和/或
3.排便习惯正常或异常(如:粪便潴留或腹泻),和/或
4.存在心理因素
二、同时排除以下所有情况
1.由于颅脑(如,痴呆)、脊髓、骶神经根、混合病变(如,多发性硬化症)、外周或自主神经病变(如糖尿病)导致的神经支配轻度异常;
2.与多系统疾病(如,硬皮病)有关的肛门括约肌异常;
3.大便失禁主要或原发病因是结构异常或神经病变
近3个月满足以上诊断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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